名称 | 阳新县排市镇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遗失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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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1688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发布机构 | 阳新县排市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所属机构 |
兹有我单位1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无法找到,人员和证件信息如下:
姓名:潘熙友,证件编号:17020297070,执法区域:阳新县排市镇,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举报,举报电话0714-759001。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阳新县排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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