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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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69009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县财政局 |
县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商会建设奖补资金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5月,中共阳新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展商会组织服务招商引资的意见》、《阳新县商会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阳办发[2023]10号),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审查批准的奖励方案,足额落实“商会考评奖励”专项资金,督促县工商联将该项资金用于支持商会改革发展,激励商会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张文斌
承办责任人:王新萍
2023年6月30日
提案原文:
政协阳新县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55号)
理由与建议:我县有乡镇商会6家、筹建7家;行业商协会6家;异地商会5家,筹建4家,共有所属商协会(含筹建)28家,会员超过2800名。根据日常调研走访掌握的情况,商协会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问题,要求政府给与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各级工商联的办公经费和政治特别费、考察调研、教育培训、商会建设、维护权益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大冶市建立了商会奖补制度,即根据商会自身建设和招商引资情况,每年拨给奖励资金400余万元。建议:
政府根据我县实际,借鉴大冶市作法,出台商会建设奖补资金政策,列支专项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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