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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阳4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5-00095 发布日期 2025-03-25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阳4号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阳4号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阳新县白沙镇枫树下选厂

主要违法事实: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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