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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阳30号
索引号 000014349yx_sthjj/2024-00313 发布日期 2024-09-27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所属机构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阳30号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阳30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湖北安达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1.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设,未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2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湖北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其中:未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罚款人民币20万,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罚款人民币10万)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

处罚日期:202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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