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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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37 | 发布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安排,于2024年1月8日在富池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8日,本局依法委托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对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销售的腌腊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2月2日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B8E110021B8F6088048,检验报告载明:被抽样单位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抽样日期:2024-01-08,食品名称:腌腊肉,“经抽样检验,过氧化氢(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2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向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阳市监检鉴结〔2024〕4号以及对应的《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对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在操作间内发现腌腊肉。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本局决定对阳新县富池广场酒店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可能的原因:腌腊肉后期存储不当。
企业整改情况:1、已停止销售“腌腊肉”,后期也不会再腌制;2、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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