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4〕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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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0474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陈洪亮 舒思地 郑群 刘诗英 李相珊等同志:
你们于2024年12月20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阳新县稻虾种养殖协会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阳新县稻虾种养殖协会。
阳新县稻虾种养殖协会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3日
抄送: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阳新县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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