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变更决定书(阳民民变 [2024]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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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1387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阳民民变 [2024]5号
阳新县育才幼儿园:
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你单位提出关于住所变更申请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阳新县育才幼儿园住所由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阳新大道27号变更为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东管理区莲花湖大道28号。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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