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阳民社登〔2024〕1号)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483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所属机构 | 县民政局 |
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阳民社登〔2024〕1号
中建建工建设有限公司、阳新高铁新区建工有限公司、阳新县鑫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汇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大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发起单位:
你们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成立阳新县建筑业协会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阳新县建筑业协会。
阳新县建筑业协会成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阳新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