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阳新县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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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xrmzf/2021-00069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综合政务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0〕25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黄石市作为第三批上线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地区,近期停机切换上线运行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全县与黄石市本级、大冶市暂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核定与待遇申报业务(含线上)。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5日,全县暂停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业务。在此期间,参保单位和个人未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可在10月16日后申报补缴;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可在10月16日后申报补发。
二、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7日,全县暂停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核定业务(含线上);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7日,全县暂停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业务。10月8日后恢复正常办理。
三、2021年9月30日18:00至2021年10月2日7:00,全县暂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医保业务。
四、10月份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含遗属待遇)照常发放。
五、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暂停全县工伤保险门诊业务,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门诊业务可在10月16日后补办。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伤保险住院不受影响。
六、2021年10月16日以后,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核定征收业务与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核定征收业务分开办理。
停机期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714-7354479,0714-7351476
县医保局 0714-7354410
县税务局 0714-7353730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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