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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索引号 000014349/2022-54762 发布日期 2022-07-19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所属机构 县人社局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七)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八)戒毒康复人员;

(九)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二、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2000元/人。具体专业(工种)补贴标准见《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其中,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贴300元/人、1200元/人和1500元/人。对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4个课时的补贴300元/人;对参加“创办你的企业”或“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56个课时的补贴1200元/人;对参加“扩大你的企业”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48个课时的补贴1200元;对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56个课时的补贴1500元/人。

(三)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按照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四)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五)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

三、如何申请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申请补贴资料:《就业创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免费参加培训的无需提供)、免费参加培训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

对学员支付培训费用的,结业后可由培训机构集中申报,经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至学员银行账户。

学员免费参加培训的,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向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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