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光辉十里生活超市(陈世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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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51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所属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光辉十里生活超市(陈世珂)不合格食品已经核查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阳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受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阳新县光辉十里生活超市销售的“桂圆干”“荔枝干”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0222486530784”,“XBJ24420222486530785”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24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阳新县光辉十里生活超市(陈世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2024年4月从阳新县莲碧食品粮油经营部以11元/斤价格购进桂圆干,以13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以11元/斤价格购进荔枝干,以18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桂圆干购进了20斤,荔枝干购进了10斤。2024年5月24日抽检时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440元整。阳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进货查验记录工作。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阳新县光辉十里生活超市(陈世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40元并罚款7560元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进货时没有索要供货商提供的产品的检验报告;2、没有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企业整改情况:1、进货时向供应商索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截至目前,该企业仍在整改当中。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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