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果伊荟水果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39 发布日期 2024-06-26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所属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阳新县果伊荟水果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阳新县果伊荟水果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字号名称:阳新县果伊荟水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MABWFA5N5B,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1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香蕉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XBJ2442022248753076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0:B8E326010B8F6092390)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香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4月22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0:B8E326010B8F6092390)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的申请。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香蕉36斤,进价为2.5元每斤,售价为3.5元每斤,货值90元,已全部售完,实际获取违法所得126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我局提交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25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6元;2.罚款9874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货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一)积极配合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严格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特此公告。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