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阳新县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16-02729 发布日期 2016-07-22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阳新县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为2028万元,较2014年三公经费总额2174万元同期下降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较2014年同期6万元下降16.66%;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较2014年同期90万元下降了33.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8万元,较2014年同期1020下降2.16%;公务接待965万元,较2014年同期1058下降8.79%。我县就对县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对公务费、接待费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综合定额维持上年标准,不予增加。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
为促进预算单位有效实施“三公经费”管理,在日常财政监管中,注重对预算单位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到“三公经费”管理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好转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各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