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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czj/2023-00004 发布日期 2023-01-29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财政局

阳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0日在阳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阳新县财政局局长  徐国梁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大力培植高效支柱财源,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压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保“三保”、保重点,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趋向平稳。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22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6357万元,比年初预算363500万元增收72857万元,增长20%;比上年实绩295760万元,增加140597万元,增长47.5%。

——分级次完成情况:

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84120万元,占年初预算126100万元的66.7%,比上年同期89093万元下降5.6%。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2237万元,占年初预算237400万元的148.4%,比上年同期206667万元,增收145570万元,自然口径下累计增幅70.4%,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80.2%。其中:税收收入141299万元,占年初预算177400万元的81.5%,比上年同期142561万元下降0.9%,税占比为40%。

——分部门完成情况:

1、税务部门完成228563万元,占年初预算303500万元的75.3%,减收74937万元,下降24.69%,比上年同期234933万元下降2.7%,若剔除留抵退税因素8.5亿元,则税务部门同比上年增收78630万元,增长33.4%。

2、财政部门完成207794万元,占年初预算60000万元的346.3%,比上年同期60827万元增长241.6%。

——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完成141299万元,占年初预算173400万元的81.5%,比上年同期142561万元下降0.9%。其中:

增值税完成39061万元,比上年同期51977万元下降24.9%,主要是因为增值税留抵退税造成;

企业所得税完成27510万元,比上年同期24161万元增长13.9%;

个人所得税完成2505万元,比上年同期2971万元下降15.7%;

其他地方税种完成72224万元,比上年同期63451万元增长13.83%。

2、非税收入完成210937万元,占年初预算64000万元的329.6%,比上年同期64106万元增长229%。

3、全县公共财政支出完成770940万元,比上年同期590622万元增支180318万元,增长30.5%。

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254万元,比上年增长58.4%;

公共安全支出30107万元,比上年增长25.1%;

教育支出171695万元,比上年增长17.8%;

科学技术支出12819万元,比上年增长74.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06万元,比上年增长1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10万元,比上年增长49.6%;

卫生健康支出48663万元,比上年下降44%;

节能环保支出24817万元,比上年增长66%;

城乡社区支出27152万元,比上年增长54.9%;

农林水支出154591万元,比上年增长44%;

交通运输支出62367万元,比上年增长155.3%;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288万元,比上年增长72.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82万元,比上年增长26.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330万元,比上年增长131.9%;

住房保障支出6120万元,比上年增长3.7%;

粮油物质储备支出4122万元,比上年增长2.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10万元,比上年增长2.6%;

债务付息支出12043万元,比上年增长5.8%;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9万元,比上年增长40.8%。

4、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来源100353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2237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163294万元、项目性转移支付2730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2157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407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30984万元、调入资金32413万元。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70940万元、上解支出4328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694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30984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还本107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815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61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0140万元,比上年同期159478万元增长3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3888万元,比上年同期202418万元增长55.1%。

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来源40092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完成210140万元(即土地出让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7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92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9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4120万元,其他调入21083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1388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5203万元、调出资金856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3271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2116万元,比上年同期27118万元增长9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3202万元,比上年同期23554万元增长41%。

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2116万元,支出完成33201万元,调入公共预算188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1、收入完成。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495751万元,比上年477419万元增长3.84%。按险种分:

企业养老保险,完成206483万元,比上年238320万元减少318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级统筹后,企业养老保险税务征缴收入直接上划省里,不进入本级财政社保基金账户,不作为县级收入;二是省级统筹后,中央财政补贴和中央调剂金不再入县级专户,县级不作收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成25820万元,比上年36366万元减少10546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和委托投资收益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完成54121万元,比上年39172万元增长14949万元,主要是今年本级财政补贴收入1亿元以及保险费收入增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27595万元,比上年28562万元减少967万元,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减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176346万元,比上年129701万元增收46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和保险费收入增加。

工伤保险,完成2778万元,比上年2423万元增收355万元,主要是保险费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

失业保险,完成2609万元,比上年2873万元减收264万元,主要是上级调剂金收入减少264万元。

2、支出完成。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506716万元,比上年506886万元减少170万元。按险种分:

企业养老保险,完成229946万元,比上年235852万元减少5906万元,主要是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减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成19127万元,比上年19648万元减少521万元,主要是被征地农民补贴支出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完成61232万元,比上年实绩61137万元增加95万元,主要是待遇支出增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成26095万元,比上年26589万元减少494万元,主要是其他支出减少。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166714万元,比上年158559增长8155万元,主要是待遇支出和其他支出的增加。

工伤保险,完成2728万元,比上年2678万元增加50万元,属正常的待遇支出增长。

失业保险,完成874万元,比上年2422万元减少1548万元,主要是2021年初仍有3000多宝加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该批人员至2021年9月才逐步领完,而2022年平均每月领取失业金人数只有100人,故本年失业金支出比去年大辐减少。

3、收支结余情况。2022年本年收支结余-10965万元,滚存结余98339万元,按险种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3463万元,滚存结余8827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693万元,滚存结余9165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7111万元,滚存结余-75485万元;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00万元,滚存结余34032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9632万元,滚存结余3410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50万元,滚存结余287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734万元,滚存结余4925万元。

(五)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债券资金情况

2021年末,我县政府债务限额7880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54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2603万元。2022年,省下达我县新增债务限额88447万元,年末债务限额875502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4111万元,年末一般债务限额44958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44336万元,年末专项债务限额425922万元。

2021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037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59132万元,专项债务344622万元。2022年,当年增加195411万元,债务还本86897万元,期末债务余额812268万元,相比债务限额875502万元,结余空间63234万元,其中:结余一般债务限额空间617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空间1483万元。具体情况:

一般债务情况:一般债务年初余额359132万元,当年新增省转贷一般债券70394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9407万元,再融资债券30984万元),当年一般债券还本4169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还本10710万元,再融资还本30984万元),年末一般债务余额387829万元。

专项债务情况:专项债务年初余额344622万元,当年新增省转贷专项债券12502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00900万元,再融资债券24120万元),当年专项债券还本4520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还本16083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24120万元),年末专项债务余额424439万元。

因省厅结算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仍需一段时间,目前,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的部分数据仍在更新中,待省厅结算初稿完成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收支决算定稿情况。2022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合理调度,落实政策,全面打造发展财政。一是积极做好“两稳一保”政策落实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准确把握政策措施的内涵要求、工作要点,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定期向县政府上报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好。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全年招商引资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37个,6批次136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17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拨付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资金3080.58万元、“无申请兑现”惠企政策资金2421.28万元,拨付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580万元,惠及企业36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达到50%以上,“政采贷”规模达19961万元,位居全省首位。三是全力做好投融资工作。县三家平台公司全年计划投资偿债78亿元,共计完成投资偿债45.8亿元,占全年计划的58.7%;全年计划融资78亿元,共计完成融资71亿元,占全年目标的91%。已入库实施的PPP项目共3个,总投资19.06亿元,正在推进的PPP项目1个。四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2022年申报发行再融资债券55104万元,全部用于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偿还。累计申报新增债券项目77个,申报资金需求26.82亿元,成功发行47个,发行金额14.0307亿元,比上年5.813亿元净增加8.2177亿元,增长141.37%。五是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县级财政安排12819万元用于科技支出,发放科研成果奖励资金1217.8万元。

2、优化支出,补齐弱项,全面打造民生财政。一是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全年完成“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全年财政教育支出171695万元,比上年145734万元增长17.8 %。二是积极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民生医疗支出社会化发放,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企业、城乡居民)支出310305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2809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874万元;工伤保险金支出2728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27660万元;就业扶持支出3517万元,发放人数达31988人,新增就业人数7700人,为疫情期间农民工就业创业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财力支持。筹措财政资金8500万元用于新中医院落成搬迁,投入850.58万元用于银山隔离点1-2期工程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投资2800万元用于殡仪馆建设。全县20个(镇区、场)规划布点公墓145处投入经费67.9万元。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各类文旅口资金2082.4万元,农村文化建设保障资金1273万元;博物馆等五馆建设投入168万元,龙港革命历史纪念馆等文物保护投入988万元。

3、抢抓机遇,争取支持,全面打造服务财政。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统筹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5.37亿元用于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确保“三农”投入稳中有增。持续加大农村产业发展支出,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2022年全县各项“三农”支出合计15.5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7%。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全年向中央、省级财政申报了各项财政支农惠农项目资金,实际到位资金5.76亿元。四是及时发放惠农补贴。发放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52629户6373.6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2754户846.31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40328户427.91万元,实际种植水稻农资补贴36098户1366.3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50325户437.31万元。

4、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全面打造高效财政。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市新出台的规模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纾困解难,截至12月28日,全县有约14085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红利18156万元;约7016户小微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红利2649万元,328户符合条件的且有税收申报的中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缓缴“五税两费”共计7087万元;累计共483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84997万元。二是积推进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改革。落实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全年采购预算20.62亿元,累计采购金额18.97亿元,同比增长20.38%,节约率8%。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累计完成本级财政资金评审项目149项,送审金额35.67亿元,预估审减率达8.65%。三是有序推动国资改革。我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大力实施企业整合重组,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关”原则,成熟一批划转一批,截至12月31日,已划转移交账面资产达109.34亿元,涉及企业77家,其中:城发公司39家,资产108.01亿元;交建4家;农发公司34家,资产1.33亿元。国企三年改革如期收官。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2022年本级项目支出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前必须申报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管理作为预算批复的前置条件。全面开展项目资金自评工作,自评项目金额达5.4亿元,占当年全县本级项目支出的20%;邀请了第三方机构对单位自评报告进行再评价,涉及重点项目14个,评价金额2.6亿元。

5、履职尽责,严格监管,全面打造清廉财政。一是开展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查改治”。自查出五类八个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三资”监管、招商引资、园区项目资金、国有资本管理使用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协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各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二是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此项工作涉及乡镇 18个、村集体357个,涉及农户30854户、人数95409人,摸排出“一卡通”总量 127888 张、涉及到的银行2家。发现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1139个。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确保“一卡通”成为老百姓的“幸福卡”、“明白卡”,出台了《阳新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办法(暂行)》,已落实整改问题1139个,追缴收回资金104.35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69人。三是开展阳新县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和“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经自查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单位和2020年纳入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总数为197家(其中一级部门82家,二级部门115家);专项检查结果良好,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公开时间及时,无应公开未公开现象。“三公”经费自查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共计105家,2019年元月至2022年8月涉及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380.85万元,单位实际执行5739.91万元。四是开展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城管执法局、湖泊和水利局、第三实验小学、实验高中、富川中学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出18项问题,涉及金额219.69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查单位沟通和反馈,迅速组织成立整改专班,落实整改措施。

总的来看,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取得新进展,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结果,是县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经济总量偏小,财政增收基础不稳固,减收增支因素多。二是税收增长压力较大,贯彻落实退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收压力。三是财政资金监管要求日趋严格,用款单位协调配合有待加强,绩效意识有待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和上级财政部门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锚定“一个百强县、五个示范县”目标,加力提效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持续改善民生,助力实现民生福祉普惠共享;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着力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为加快奋进“全国百强”作出财政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以“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预算法定和全面绩效”为编制原则,按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编制2023年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计划

202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559140万元,比2022年预算363500万元,增加195640万元,增长53.8%;比2022年实绩436357万元,增加122783万元,增长28.1%。其中:税务部门359140万元,比2022年预算303500万元增加55640万元,增长18.3%;比2022年实绩228563万元增加130577万元,增长57.1%;财政部门200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60000万元增加140000万元,增长233.3%;比2022年实绩207794万元减少7794万元,下降3.7%。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410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37400万元增加172600万元,增长72.7%;比2022年实绩352237万元增加57763万元,增长16.4%。其中:税收收入205000万元,按税务部门当年实征收入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完成141299万元递增31%的基础上,加上新港、土地收储等一次性税收约25000万元测算得来。比2022年预算数173400元增加31600万元,增长18.2%;比2022年实绩141299万元增加63701万元,增长45%;非税收入205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4000万元增加141000万元,增长220.3%;比2022年实绩210937万元减少5937万元,下降2.8%;税占比50%,比2022年实绩40%上升10个百分点。

2、支出计划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1136578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587713万元、省下达项目性转移支付支出29105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381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6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000万元(其中:再融资还本49959万元、一般债券还本22041万元)。

3、收支平衡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预计可用财力来源113659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0000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134925万元,上级项目性转移支付293553万元,调入资金1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815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9959万元。2023年公共财政总支出计划1136578万元。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计划。2023年,政府基金预算本级收入计划318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29500万元增加88500万元,增长38.5%;比2022年本级实绩210140万元增加107860万元,增长51.3%。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15000万元、城市配套费收入12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00万元。

2、支出计划。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8652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31222万元、转移性支出80000万元(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60153万元(其中:再融资2025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39900万元)、债务付息和发行费支出15150万元。

3、收支平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财力来源共计386525万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收入318000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从暂存款及专项债券收益中调入)、上年结余收入33272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0253万元。支出安排386525万元。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计划。2023年国有资本预算收入预计3125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1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40万元,产权转入收入30000万元。

2、支出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31255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500万元,费用性支出575万元,其他支出180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

3、收支平衡。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1255万元,支出安排31255万元。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

1、收入计划。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65833万元。按险种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45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97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73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6353.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8182.4万元,工伤保险2295.7万元,失业保险1268.7万元。按项目分:保险费收入1568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9040万元, 利息收入2136万元,转移性收入4379万元,其他收入1785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600万元。

2、支出计划。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63572万元。按险种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142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72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73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3397.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7609.6万元,工伤保险2291.4万元,失业保险812万元。按项目分: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52335万元,转移性支出2410万元,其他支出5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232万元。

3、收支结余。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97739.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097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24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55.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72.8万元,工伤保险4.2万元,失业保险456.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04.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666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28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231.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146.2万元,工伤保险244.3万元,失业保险5412.5万元。

(五)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省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8755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4958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25922万元。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县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69678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6532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3146万元。2023年,我县可用债务限额9451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611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79068万元。

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余额812268万元,相比债务限额875502万元,结余空间632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7829万元,结余限额空间6175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24439万元,结余限额空间1483万元。

2023年,全县应偿还到期债券还本137153万元(不含武九客专),其中:一般债券还本720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65153万元。计划再融资还本7021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49959万元,专项债券再融资20253万元),自有资金还本669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22041万元,专项债券还本44900万元)。还本后债务余额7453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578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79539万元。根据省提前下达我县2023年债务限额,可使用债务限额空间1998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空间1003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空间99529万元。

三、2023年财政部门重要工作

2023年,尽管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财政困难凸显,焦点矛盾集中,但我们更应看到发展的机遇和前景: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革命老区振兴等多项国家战略叠加阳新,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等省级政策惠及阳新,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支持政策助力阳新;阳新县域经济进入中部百强,实现四年四进位,四大园区项目建设雨后春笋,娲石、华新水泥绿色建材生态产业园以及华博重工、诚德电子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地,宝加产业园和汽摩配产业成功盘活;“放管服”改革继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人大、政协、部门单位和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有全县财税干部职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斗志,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任务一定能圆满完成。 

1、聚焦政策落实,助力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中央提出2023年经济工作必须要把稳增长作为“第一主题”,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一是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要有新突破。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县政府下达的各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年增幅达到15%的目标;建立招商引资工作长效机制,要做到引得来、留得下、能发展、有成效;注重培植和扶持税源大户,努力打造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二是政策研究和资金争取要有新成效。2023年财政政策基调是“加力提效”,“加力”是在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专项债券、调度资金上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提效”是完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与撬动作用。我们要继续抢抓机遇,加大政策研究,竭尽全力向上争取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倾斜力度,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单位向上反映阳新的困难情况,取得上级的理解支持和高度倾斜。三是投融资管理和项目建设要有新思路。要整合各类优质资产、资源,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三大平台公司自我造血功能;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力争实现PPP项目每年政府付费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5%目标。四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有新举措。中央提出2023年要为民营企业创造更良好、更安心的环境,要继续设立产业扶持和激励政策专项财政资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大力打造政银合作平台,切实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2、聚焦改革创新,助力实现更有效率的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健全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一是加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保障疫后重振、经济社会逐步重回发展“快车道”。要以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绩效评估体系,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坚持“谁支出、谁负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国库支付改革力度。要提高财政直接支付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加强内控管理;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不断推动公务卡制度全面落实;关注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促进财政资金使用优质高效。三是加大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力度。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继续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积极配合防范化解重要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四是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深化国企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强化国资监管,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3、 聚焦社会民生,助力实现更加公平的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公平,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3年中央将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一是大力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全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硬化社会保障支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条件。二是大力支持文教体育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教育资源下沉,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质高效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工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服务向城区常住人口全覆盖,力争城区规划区内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4、 聚焦乡村振兴,助力实现更加和谐的发展。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深入实施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的动力活力。一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结合实际制定统筹整合方案,有序推进资金整合工作,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稳步增长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强劲拉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农村经济。二是落实惠农强农政策。认真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民粮食增产增收;开展惠农资金检查,确保财政涉农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农业保险审查力度,规范经办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行为,降低农业风险;优化金融服务,完善金融助农措施,加大对小微农业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促进我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级基本运转保障制度,缓解村级基层组织的运转压力;创新“三资”管理思路,推行财政部门“管办分离”,全面规范中介机构从事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公示,更好地发挥群众民主决策和监督作用。

5、聚焦机制建设,助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财政部刘昆部长指出:“管好‘钱袋子’是各级财政部门的政治责任,必须确保财政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要着力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增强信息的公开性,防止产生寻租空间和权力越线”。一是加大财政监督力度。贯彻落实财政法规,提高财政监督效能,继续保持严肃财经纪律高压态势,为财政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财政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推动政策落实;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加强收支目标管理。要建立县领导重点企业驻点挂钩制度,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确保现有骨干企业税收不掉收、不外流;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把该收的收足收齐。要统筹应对各方面刚性支出需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工作量质化目标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静态评价与动态监管、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全年目标考核责任奖挂钩。三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财政干部勤政为民的本领,着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不断谱写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事业新篇章。

各位代表,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3年财政工作形势仍将复杂、任务仍很艰巨,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县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只争朝夕的工作劲头,坚定信心、咬定目标、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为奋力谱写阳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表一

阳新县202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全年

预算数

累计

完成

进度%

同期

累计

增减额

增幅%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37400

352,237

148.4%

206,667

145,570

70.4%

(一)税务部门

177400

144443

81.4%

145840

-1397

-1.0%

  1、地方税收合计

173400

141,299

81.5%

142,561

-1,261

-0.9%

      增值税

67000

39,061

58.3%

51,977

-12,917

-24.9%

      企业所得税

36400

27,510

75.6%

24,161

3,348

13.9%

      个人所得税

3000

2,505

83.5%

2,971

-466

-15.7%

      资源税

11295

11,153

98.7%

10,696

458

4.3%

      城市维护建设税

5190

5,011

96.5%

4,916

95

1.9%

      房产税

1996

2,631

131.8%

1,890

741

39.2%

      印花税

2060

1,941

94.2%

1,953

-12

-0.6%

      城镇土地使用税

3635

3,281

90.3%

3,443

-161

-4.7%

      土地增值税

11022

6,630

60.1%

10,439

-3,810

-36.5%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

1907

1,871

98.1%

1,806

65

3.6%

      耕地占用税

11070

25,549

230.8%

10,483

15,066

143.7%

      契税

17386

12,611

72.5%

16,464

-3,853

-23.4%

      环境保护税

1439

1,546

107.5%

1,363

184

13.5%

      其他税收收入





0


  2、教育费附加收入

4000

3,143

78.6%

3,279

-136

-4.1%

(二)财政部门

60000

207794

346.3%

60827

146967

241.6%

1、专项收入

12000

3,207

26.7%

10,970

-7,764

-70.8%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1,460


1,487

-27

-1.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470


973

497

51.1%

教育资金收入

6000

0

0.0%

4,083

-4,083

-100.0%

农田水利资金收入


0


4,083

-4,083

-100.0%

森林植被恢复费


277


344

-67

-19.5%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6000

0

0.0%

0

0


其他专项收入





0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2000

13,839

62.9%

21,799

-7,960

-36.5%

3、罚没收入

15000

19,955

133.0%

19,596

360

1.8%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5000

170,046

3400.9%

7,939

162,107

2041.9%

国库存款利息


149


184

-35

-19.0%

财政专户存款利息


0


500

-500

-100.0%

其他利息收入


958


910


0.0%

探矿权、采矿权收益


84,697


6,345

78,351

1234.8%

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5000

84,243

1684.9%

0

84,243


5、捐赠收入





0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447



447


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


447



447


7、其他收入

6000

300

5.0%

523

-223

-42.7%

统筹收入

1000


0.0%

523

-523

-100.0%

其它收入

5000

300

6.0%


300


地方税收收入

173400

141,299

81.5%

142,561

-1,261

-0.9%

地方非税收入

64000

210,937

329.6%

64,106

146,831

229.0%

其中:  税务部门

4000

3,143

78.6%

3,279

-136

-4.1%

        财政部门

60000

207,794

346.3%

60,827

146,967

241.6%

税占比

73.0

40


69

-29

-41.8%

表二

阳新县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全年支出

预算数

累 计

完成数

上年同期完成数

占预算(%)

比同期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

851201

770940

590622

90.6%

30.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7402

89254

56332

91.6%

58.4%


2、国防支出

5


5

0.0%

-100.0%


3、公共安全支出

30744

30107

24074

97.9%

25.1%


4、教育支出

190610

171695

145734

90.1%

17.8%


5、科学技术支出

9340

12819

7353

137.2%

74.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7432

8506

7255

114.4%

17.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495

89610

59896

95.8%

49.6%


8、卫生健康支出

97297

48663

86928

50.0%

-44.0%


9、节能环保支出

18244

24817

14951

136.0%

66.0%


10、城乡社区支出

13857

27152

17526

195.9%

54.9%


11、农林水支出

144066

154591

107384

107.9%

44.0%


12、交通运输支出

29222

62367

24433

213.4%

155.3%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821

5288

3066

138.4%

72.5%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16

1182

937

191.9%

26.1%


15、金融支出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20

100

0

83.3%

100%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3083

15330

6610

117.2%

131.9%


18、住房保障支出

6427

6120

5899

95.2%

3.7%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973

4122

4005

103.7%

2.9%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37860

6810

6640

18.0%

2.6%


21、其他支出

32569

295

166

0.9%

77.7%


22、债务付息支出

20918

12043

11382

57.6%

5.8%


23、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00

69

49

69.3%

40.8%


附表三

202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预算数

2022年完成数

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完成数+、-


合计

410000

352237

57763


一、税务

210000

144443

65557


增值税

79000

39061

39939 


企业所得税

43200

27510

15690 


个人所得税

3560

2505

1055 


其他地方税种

79500

72224

7276 


教育附加

4740

3143

1597 


二、财政

200000

207794

-7794


专项收入


3207

-3207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000

13839

8161 


罚没收入

 16000

19955

-3955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62000

170046

-8046 


捐赠收入


300

-30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447

-447 


其他收入









附表四

202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预算数

2022年完成数

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完成数+、-

合计

1016925

770940

245985

一、一般公共服务

110398

89253

21145

二、国防

10


10

三、公共安全

40044

30108

9936

四、教育

220398

171695

48703

五、科学技术

9443

12819

-3376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8383

8504

-121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110046

89610

20436

八、卫生健康支出

104222

48665

55557

九、节能环保

50565

24817

25748

十、城乡社区事务

23891

27152

-3261

十一、农林水事务

166566

155389

11177

十二、交通运输

31492

62368

-30876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等事务

3630

5288

-1658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878

1182

-304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80

100

-20

十六、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

11469

15331

-3862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4751

6118

-1367

十八、粮油物质储备事务

4304

3324

980

十九、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

23200

6810

16390

二十、预备费支出

8000


8000 

二十一、其他支出

64170

295

63875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20885

12043

8842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用

100

69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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