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军休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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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5312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阳新县人民政府 |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为军休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进一步发挥管委会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充分体现军休干部在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
2.组织军休干部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交纳党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重大节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
3.积极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坚持上门服务,及时足额发放离退休费。确保军休干部的调资及各项福利待遇精准、无差错。
4.加强军休所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满足军休干部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积极开展卫生知识和医疗保健活动,定期组织军休干部体检,优先保障会议、就医用车。
5.完成2016年度省军休办下达的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及伤病残军人的安置任务。杜绝无故接受和拒收的现象发生。
6.加强军休所班子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及服务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做好档案达标升级管理工作。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阳新县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部门)在职实有人数 6 人,其中:行政 _ 人,事业 6 人。
离退休人员 2 人,其中:离休 人,退休 2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部门预算总收入 38.9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38.99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0 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8.99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28.27 万元,社会保障支出 7.7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万元,个人和家庭支出 2.96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38.99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7.49 万元,增长 19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38.99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7.49 万元,增长 19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费增加。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55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6.03 万元。
4.社会保障支出增加5.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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