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财政局白沙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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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7541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机构 | 白沙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白沙镇 |
阳新县财政局白沙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以及财政政策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
3.负责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以及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5.负责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以及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6.执行会计核算,落实“乡财县管理、村账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7.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乡村振兴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8.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财政局白沙财政所为白沙镇二级预算单位,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个(阳新县财政局白沙财政所)组成报表。内设机构2个:(1)产权交易中心、(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3名,设所长1名,副所长3名。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白沙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是254.10万元,白沙财政所单位预算收入254.10万元,比上年增加 42.5 万元,增长2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奖金支出。
2.预算支出情况:白沙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是 254.10 万元,白沙财政所单位预算支出254.10万元。比上年增加 42.5 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奖金支出。
3.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公用经费15.58万元,比上年增加0.58万元,增长3.86%,原因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情况,据实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1.40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94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福利费1.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3 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办公设备已老化报废,需购置新的办公设备。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1 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软件、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元。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 63.54 万元。固定资产价值 63.54 万元。
固定资产房屋面积 3077 平方米,价值 48.49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720 平方米;通用设备价值 6.54 万元,电脑10台,打印机复印机 5台,空调 10 台;专用设备价值 5.27 万元;家具、用具价值 8.49 万元,桌椅10套、会议桌2套、沙发3套、资料柜8个、茶水柜2个。现有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见附件2。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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