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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第二光荣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yx_tyjrswj/2022-00004 发布日期 2022-03-09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阳新县第二光荣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 年阳新县第二光荣院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光荣院是国家对孤老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社会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 也是集中供养孤老优 抚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  是国家对广大优抚对象关心照顾的集中体现。做好优抚对象的赡养 工作, 不仅关系到广大优抚对象老有所养的问题,  还关系到他们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国防建设,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第二光荣院为阳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的二级预算单位, 本院内设机构包括以下2 个股室: 办公室, 财务室。我单位人员合计  9  人, 其中在职  4 人, 离退休  5  人;

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全额财拨编制 2 人、自筹编制 2 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2 年本年收入预计为 41.7 万元,比上年增加 22.4 万元,增加 11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1.7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收入增加原因:新增人员 2 人,人员变动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 2022 年本年支出 41.7 万元, 比上年增加 22.4 万元, 增加 116%。其中:基本支出 41.7 万元, 占总支出的 100%;项目支出 0 万元, 占总支出的 0%。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 41.7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0%。支出增加原因:新增人员 2人,人员变动导致相应经费增加。

3. 2022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3.28 万元,  比上年增加 3.28 万元, 增加 100%,  增 加原因主要是:预算口径有改动,本年度经费列入预算。其中:办公费  1.5 万元、水费 0.2万元、电费 0.5 万元、差旅费 0.8 万元、维修费  0.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8 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0 万元,与上年持平。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0 万元, 减少  0%, 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0 万元, 减少  0%, 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4.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是无因出国(境)费工作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 年)》要求, 2022 年我单位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为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无货 物、工程、服务采购计划, 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本单位固定资产 0 万元,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支出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支出,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3.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原因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无货物、工程、服务采购计划。

4.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主要原因本年度无项目计划。

5.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 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  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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